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中國農藥工業協會 日期:2009-04-20
我國農用抗生素的現狀與發展趨勢探討
1 我國農用抗生素的現狀及重要性
農用抗生素系指微生物產生的,可用于防治農業有害生物的微生物次級代謝產物。我國對農用抗生素的研究始于20世紀50年代,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目前從事農抗研發的單位已有40多家,原藥生產企業達到50多家,復配生產企業達到120多家。我國登記注冊的農抗類品種24種,其中防病農抗15種,殺蟲農抗5種,除草農抗1種,植物生長調節劑農抗3種。
目前我國農用抗生素制劑年產量已超過8萬t。從產值來看,已實現大規模生產的最大品種是阿維菌素,其次是井岡霉素和赤霉素。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阿維菌素年產值達到13億多元,井岡霉素年產值達到5億多元,赤霉素年產值達到3億多元;其他品種:包括硫酸鏈霉素、農抗120、多抗霉素、寧南霉素、中生菌素等的年產值達2億多元。農用抗生素的年總產值已超過23億元,約占農藥總產值的8%左右,占生物農藥總產值的90%左右。
從應用面積看,應用面積最大的品種是井岡霉素,其次是阿維菌素和赤霉素。井岡霉素年應用約200萬hm2次,阿維菌素年應用超過100萬hm2次,赤霉素年應用70萬hm2次,其他幾個品種累計年應用超過70萬hm2次。
我國農用抗生素為農藥出口的重要品種,阿維菌素年產量的50%出口,井岡霉素和赤霉素的出口量也逐年上升,井岡霉素出口量已超過年產量的10%,赤霉素出口量已超過年產量的20%,其他品種也有少量出口,農用抗生素已經成為我國農藥結構中不可缺少的一類品種。
農用抗生素作為一類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生物農藥,從國家“七五”規劃以來一直作為植病生防和微生物農藥的內容被列入攻關項目,特別是“九五”和“十五”期間更加受到重視。“九五”期間,在“農業生物技術”攻關項目中,微生物農藥課題專列了植用抗生素和畜用抗生素兩個專題;在863高新技術產業化專項中,專列了赤霉素生產菌種改良和產業化的課題。“十五”期間,在“發酵工程關鍵技術研究攻關項目”中專列了以農用抗生素發酵為主的“微生物發酵新技術新工藝課題”;在863“農業生物藥物”專題下專列了“新型多功能生物農藥創制關鍵技術研究與產品開發”課題;在“農產品安全生產與檢測技術”專題下專列了“新型生物農藥研制與產業化”課題。在這些課題中農用抗生素的研究內容占到了1/4~1/3的比例。在973“生防微生物基因挖掘項目”中也專列了井岡霉素、阿維菌素和多氧霉素等農用抗生素研究課題,與蘇云金桿菌、病毒和激活蛋白等微生物農藥課題并列。
國家發改委的高技術產業化專項也將農用抗生素作為生物農藥大力支持,已支持的有“年產1萬噸寧南霉素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和“高純度井岡霉素粉劑系列產品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另外,在國家發改委支持的高毒農藥替代項目中,相繼支持了兩家企業的阿維菌素技改貸款項目。
2 農用抗生素作為生物農藥的定義
20世紀90年代以來,許多專家對生物農藥的定義都有不同的見解,可歸納為6種。
①生物農藥是由生物產生的具有農藥生物活性的化學品,和具有農藥生物作用作為農藥應用的活性物體(沈寅初,2002年);
②生物農藥是可用來防除病、蟲、草等有害生物的物體本身及源于生物,并可作為“農藥”的生物活性物質,更要在生產、加工、使用及對環境的安全性等方面符合有關“農藥”的法規(張興,2002年);
③生物農藥是指用來防治病蟲草害等有害生物的生物活體及其代謝產物和轉基因產物,并可以制成商品上市流通的生物源制劑,包括微生物源(細菌、病毒、真菌及其次級代謝產物農用抗生素)、植物源、動物源和抗病蟲草害的轉基因植物等(朱昌雄,2002年);
④生物源農藥即利用生物資源開發的農藥,狹義上指直接利用生物產生的天然活性物質或生物活體作為農藥(徐偉松,2002年);
⑤生物農藥系指含非人工合成、具有殺蟲、殺菌或抗病能力的生物活性物質或生物制劑,包括生物殺蟲劑、殺菌劑、農用抗生素、生態農藥等(林敏,2003年);
⑥生物農藥是指利用生物資源開發的農藥;根據其來源大致可分為植物農藥、微生物農藥和抗生素等(顧寶根,2000年)。
根據上述專家對生物農藥的定義,可以看出農用抗生素應當屬于生物農藥的范疇。
3 扶持農用抗生素產業發展的建議
農用抗生素具有高效、無殘留的特點,根據我國現有生物農藥和農用抗生素發展的現狀,可以說明農用抗生素的良好發展將是我國生物農藥產業發展壯大的關鍵。因此就如何扶持農用抗生素產業的發展,提出幾點建議。
3.1 農用抗生素應按生物農藥進行農藥登記和管理,以促進農用抗生素產業的發展
我國自1985年恢復農藥登記以來,一直將農用抗生素作為生物農藥品種登記,1985~1989年先后正式登記的農用抗生素品種達到7種;隨著我國加入國際貿易和農藥登記的國際化,從1990年以后對農抗的登記就開始按化學農藥的規定要求進行。盡管如此,至今我國又相繼臨時登記了10多種新的農抗品種,為我國農用抗生素產業的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如果今后對農用抗生素的登記按照化學農藥的管理辦法,必然給我國的農用抗生素產業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因此,應該從我國的具體國情和農用抗生素發展的現狀出發,不要一味的照搬國外的做法進行登記管理和限制,特別是在農藥臨時登記轉正式登記的階段,應更多地看到農抗是由微生物產生的天然產物,具有易降解、無殘留、高效等特點,與純粹的化學農藥不完全相同,登記時應設立農用抗生素的登記標準,這樣才能促進我國農用抗生素產業的發展。
3.2 國家對農用抗生素類生物農藥的研究和產業升級應繼續給予支持
按照國際上的生物農藥分類標準,現在生物農藥占農藥總量的比例約為2%。我國的情況也基本相似,生物農藥中如果不包括農用抗生素的話,其比例也只能占到農藥的2%左右,但是如果將農用抗生素作為生物農藥看,比例就變成了11%左右。
另外,在我國所列的A級綠色食品生產資料標準中,已將井岡霉素、農抗120、多氧霉素、中生菌素、寧南霉素等抗生素品種列為首選的生物農藥品種,多年來它們的應用已經為我國綠色和無公害農產品的生產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因此從我國的現實和需要出發,應該加大對農用抗生素類生物農藥研究的支持力度,這樣才能提高我國生物農藥產業的整體技術水平,增強我國農副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為我國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繼續做出貢獻。
3.3 企業要做強、做大農用抗生素產業
我國農用抗生素生產企業有100多家,但是年產值過億元的企業僅有6家,過5000萬元的企業也僅有10家左右,其中大部分企業還是醫藥企業。登記注冊品種有20多個,但是年產值能過億元的品種僅3個,過4000萬元的品種也不到6個。總體情況是:我國生產農抗的企業規模偏小,技術力量不強,各自為政的情況比較嚴重,企業家們還缺少精誠合作的精神或相互協作、共同發展壯大的精神。
為此,在“十一五”期間,特別是國家已經提出企業是未來技術創新主體的形勢下,呼吁我國農用抗生素企業團結起來,相互合作,組建大的集團公司,加強與研究單位的協作,為我國生物農藥產業的持續發展壯大做出更多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