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18-09-12
中國是最大的農藥生產和消費國,2017年全國農藥統計資料數據顯示,全國農業和林業用農藥使用(商品)量為87.99萬噸,每年產生的農藥包裝廢棄物非常之多。隨著我國農藥的大量使用,農藥包裝廢棄物在農田及其周邊環境大量積累,這不但給農村景觀帶來破壞,污染了農村土壤和水體,也給人類和牲畜帶來嚴重威脅。
《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都對農藥廢棄包裝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管理辦法,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可以從根本上減少廢棄包裝物的數量,解決目前農藥包裝袋(瓶)殘存農藥對環境的污染問題,而且無殘留農藥的大包裝外袋更便于日后的回收和后加工處理。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是自然界完全生物降解的環保性材料,可以實現:一是對外包裝起到隔離作用,方便回收,避免污染環境;二是對于使用者做到了精準使用藥劑,避免了粉塵吸入,杜絕中毒;三是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可以實現省工省力,使用時先投入藥包,再注入水溶化,讓水流動充分自行融化藥包;四是水溶性薄膜材料制成袋成本,和鋁箔袋成本基本相當,也不會對農藥企業帶來增加成本的負擔。
目前,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尚未制定全國統一的質量標準,由于沒有統一的質量標準,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往往存在著低溫下不能耐寒、強度不夠、保質期內發脆變硬和沙眼等等質量問題,同時也造成了價格過高,不能滿足下游農藥企業用戶的實際需求。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要不斷創新和發展,亟需建立全國統一的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標準,以支撐未來產業發展的需要。
9月12日,由中國農藥工業協會標準化委員會組織的 “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團體標準編制工作啟動會”在北京召開。來自參與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團體標準制定的包材企業和農藥生產企業代表共20余人參加了會議,會議特邀請了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助理秘書長段又生、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原副秘書長現高級顧問曹承宇、中國農業大學杜鳳沛教授對標準制定工作進行指導。
會議地點:北京化工大廈四樓419會議室
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助理秘書長段又生介紹了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團體標準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并指出,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團體標準的制定將有助于推動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工作,并將為今后相關行業標準、國家標準的制定工作提供技術基礎。
參會的農藥企業代表在會上分別匯報了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目前使用情況、質量要求,闡述了存在的主要問題,參會的包材企業代表分別介紹了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擬定的質量控制項目(指標)與試驗方法,各參會代表在會上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合理化建議。
聽取了各單位團體標準制定相關工作的匯報后,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原副秘書長現高級顧問曹承宇和中國農業大學杜鳳沛教授分別進行了點評和指導。
會議重點圍繞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團體標準的現狀、標準技術內容、指標要求和下一步工作計劃等進行了研討:一是制定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團體標準通用指標,作為總的指導規范,特殊要求的指標特別制定;二是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團體標準功能性指標,重點考慮厚度、水溶速度、強度、含水率、耐酸堿、耐寒和沙眼等;三是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團體標準,強調安全性、有效性等;四是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團體標準編制工作計劃,明確了各時間節點和任務分工要求。
本次會議的召開,對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團體標準下一步的起草工作給出了指導性建議,特別在標準與現有法律法規、國外標準的銜接、安全性要求、有效性要求以及功能性指標等方面的建議,將有助于保證標準更加全面和科學,加速我國農藥水溶性包裝膜(袋)領域標準化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