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中國農藥工業網 日期:2024-03-11
當前正值春耕備耕關鍵時期,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資質量問題,要求有關單位嚴格整治不合格產品,嚴厲打擊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維護農民權益,保障糧食豐產豐收。
為進一步增強農藥行業企業的誠信經營責任和社會擔當,保障農民利益和糧食生產安全,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將以“3·15誠信經營承諾與聯合倡議”行業自律系列活動為抓手,發揮誠信企業排頭兵作用,開展系列宣傳倡議活動,促進農藥行業健康高質量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堅守誠信品質承諾 依法合規生產經營
二、活動內容
1.發布“誠信經營承諾聯合宣言”;
2.發布規范農藥互聯網經營聯合倡議;
3.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官網開設“質量誠信產品”及“誠信經營”宣傳專欄。
三、參與對象
從事農藥生產、經營(包括互聯網經營農藥企業或平臺)的企事業單位及農藥產業上下游產業鏈配套企業。
四、參與方式
本次主題活動遵循公平、公開、公正、自愿參與的原則;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請參與企業簽署“誠信經營承諾聯合宣言”(附件1)以及“誠信經營承諾書”(附件2),“規范農藥互聯網經營聯合倡議書”(附件3)于2024年3月18日前將上述文件掃描件發至協會秘書處(郵箱ccpia_hyb@126.com)。
注:參與企業可根據企業自身情況有選擇性簽署附件1-3。
五、聯系方式
會員發展部
張東生 18201157850 微信同
王若青 15811455725 微信同
唐 輝 18610261518 微信同
葉子雨 18801341960 微信同
黃華樹 13911895456 微信同
點擊下載附件:
1.誠信經營承諾聯合宣言 2.誠信經營承諾書 3.規范農藥互聯網經營聯合倡議書
中國農藥工業協會
2024年3月11日
誠信經營承諾聯合宣言
農藥是保障糧食豐收和糧食安全的重要農業投入品。為了更好地優質供給,服務農業,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我們在此倡議并踐行:
一、遵紀守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做到證照齊全,依法經營。
二、嚴格執行產品標準,堅決抵制假冒偽劣、非法添加隱性成分。
三、堅決抵制農藥非法生產經營行為。
四、堅決抵制仿冒其他企業商標、商號等合法權益的行為。
五、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保障產品質量安全,切實履行質量擔保責任及缺陷產品召回等法定義務。
六、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持續改進,不斷提升產品質量。
我們自愿踐行以上承諾,同時呼吁廣大同行和業內從業人員一起踐行“重質量、守信用、講誠信”的承諾,相互監督、共同努力,為農藥產業營造健康、良好的市場氛圍,為中國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進步貢獻一份力量。
誠信經營承諾書
XXX (公司名稱)自愿參與由中國農藥工業協會發起的“質量誠信承諾”行業自律宣言活動。
本公司承諾符合以下要求:
●證照齊全,依法生產經營;
●誠信守法經營,最近三年無違法、違規的不良記錄;
●嚴格執行產品標準,保證產品質量,堅決抵制假冒偽劣。
本公司參與此次“質量誠信承諾”活動的產品為(不超過3種):
聲明:本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實、合法,如有不實之處,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規范農藥互聯網經營聯合倡議書
農藥關系到國計民生,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必需品。近年來,隨著農資電商的興起,農藥的互聯網銷售成為新型模式。針對近期互聯網銷售高毒農藥或假劣農藥、使用者網購農藥造成藥害事故頻發等突出問題,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向經營農藥的網絡平臺、網店經營者、直銷平臺等發出倡議,呼吁嚴格遵守《電子商務法》《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規定,規范互聯網農藥經營活動。
一、依法經營農藥
(一)禁止利用互聯網經營禁用農藥、限制使用農藥(直接使用的家用衛生殺蟲劑除外)。
(二)除專門經營衛生用農藥的,互聯網農藥經營者應當有實體店,并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
(三)不經營未取得農藥登記證、生產許可證的農藥以及假劣農藥、未附標簽的農藥、標簽或包裝不符合規定的農藥(境外生產的農藥可以無農藥生產許可證)。
二、規范經營行為
(一)互聯網農藥經營者開展經營活動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應當在其互聯網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農藥經營許可證(僅經營衛生用農藥的除外)、營業執照等信息。
2.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確保所經營的農藥產品來源于合法的農藥生產企業或經營者,確保產品已取得農藥登記證和生產許可證、產品附有質量合格證,標簽和包裝符合相應的規定。
3.建立健全農藥采購和銷售臺賬,如實記錄農藥名稱、許可證件編號、規格、數量、生產企業和供貨人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采購信息,如實記錄銷售農藥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企業、購買人、銷售日期等銷售信息。
4.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5.不對產品進行夸大虛假宣傳,不利用文字、符號、圖形、視頻等做農藥產品專門適用于過敏者等特殊人群的廣告宣傳。
6.電商平臺應嚴懲虛假發貨或虛假商品成交量行為。
7.嚴禁有意隱藏商品價格行為,給與廣大消費者知情權。
(二)互聯網平臺經營者的經營活動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要求申請進入平臺銷售農藥的經營者提交營業執照、農藥經營許可證(僅經營衛生用農藥的除外)、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并進行核驗、登記,建立檔案。
2.按照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
3.記錄、保存平臺上發布的農藥產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并確保信息的完整性。
三、維護公平競爭,提升農藥行業形象
(一)互聯網農藥經營者應當遵守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不得違反《反不當競爭法》《廣告法》等法律規定,從事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二)鼓勵農藥經營者,以互聯網為手段,開展使用者培訓、技術指導,提升產品服務水平。
(三)鼓勵農藥經營者在其官方網站、互聯網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向社會公示加入農藥互聯網規范經營聯合倡議活動的說明、承諾的主要內容。
(四)呼吁農藥使用者強化自我保護意識,從公示農藥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聯系方式等信息的互聯網農藥經營店購買農藥,并嚴格按照農藥標簽標注的使用范圍、方法、劑量、注意事項等使用農藥。
四、做好自查自糾,積極配合監管
(一)互聯網農藥經營者應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全面排查,盡快整改、糾正違規行為,健全管理制度。
(二)互聯網平臺經營者應當依照《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規定的法定義務,開展內部檢查,并對平臺內的農藥經營者進行檢查,發現平臺內的農藥產品或者服務信息存在違規情形的,自覺依法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三)自覺接受農藥使用者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維護其合法權益,妥善處理糾紛,消除不良影響。
(四)積極配合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