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中國農藥工業協會 日期:2011-02-21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落實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的要求和部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出《關于深入開展 2011紅盾護農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機關深入開展2011紅盾護農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用上放心農資,切實保障農業生產順利進行,切實保障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持續促進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
《通知》指出,2011年是我國農業發展形勢異常嚴峻、情況異常復雜的一年,奪取農業豐收、促進農民收入增長面臨著很多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工商機關要切實增強做好紅盾護農行動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做好應對各種風險挑戰的準備,把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作為應對當前南方低溫和北方干旱等不利氣候影響的重要手段,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保障農業生產順利進行,為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支撐。
《通知》強調,各級工商機關要要突出重點地區,把農資主產區、農資主銷區、農資案件高發區作為檢查重點;要突出重點品種,把種子、化肥、農藥、農機具、農膜等農業生產必需的農資作為檢查重點;要突出重大案件,把影響面大、對農業生產危害嚴重的案件作為查處重點;要突出重點農時,結合春耕、夏播和秋種等重要農時季節,認真組織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紅盾護農保夏播”、“紅盾護農保秋種”3次專項執法行動,采取有力措施,規范市場主體和經營行為,加強市場巡查,狠抓案件查處,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保障農資消費安全。
《通知》要求,各級工商機關立足職能,以農民群眾投訴突出的、市場巡查發現的、新聞媒體披露的、進貨渠道不明的、信譽差的農資商品和經營者為重點,進一步完善農資商品質量定向監測制度,做到制度健全、流程規范、程序合法、結果客觀。要注重發揮農業、質監等部門的檢測手段和專業技術優勢,加強協調配合,把檢測結果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實現結果共享,要根據市場巡查、消費者申訴舉報等情況,及時發布市場監管預警信息,切實保證農民群眾用上合格的農資。
《通知》還要求,各級工商機關進一步強化農資市場主辦者、農資經營者是流通領域農資商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推動農資經營者全面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賬、索證索票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努力實現農資商品可追溯監管;引導農資市場開辦者、經營者樹立誠信經營意識、履行質量承諾、嚴把農資質量市場準入關,防止不合格農資商品流入市場。同時,各地要以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為重點,加大宣傳貫徹力度,進一步規范農資市場執法行為。各級工商機關要充分運用信息化監管手段,加快農資市場監管軟件的試點和運用,積極推進農資市場信息化監管工作;在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加強與農業、質檢、公安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農資市場監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