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 WTO/TBT-SPS 國家通報咨詢中心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 WTO/TBT-SPS 國家通報咨詢中心 日期:2011-04-12
2011年3月28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食安發0328第1號通知,將部分修改食品、添加劑等的規格標準(1959年厚生省告示第370號),修改摘要如下:
1 根據食品衛生法(1947年法律第233號)第11條第1項的規定,設定了農藥滅螨醌、氯酯磺草胺、抗倒酯、啶蟲丙醚、嘧草醚、苯氧菌胺以及滅銹胺在食品中的殘留標準。
2 根據法第11條第1項的規定,刪除方便面類成分規格中規定的酸值以及過氧化值的測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