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呂聰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14-08-28
近日,最新廣告法的出爐在各界掀起軒然大波,本次號稱“史上最嚴”的廣告法在農藥廣告方面又有什么規定?據悉,8月25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廣告法修訂草案中,補充、完善了農藥、獸藥廣告準則。
修訂后的草案規定,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廣告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不得含有表明安全性的絕對化斷言;不得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技術推廣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業人士、用戶的名義作推薦、證明;不得說明有效率;不得含有違反安全使用規程的文字、語言或者畫面;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