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15-05-13
根據國務院工作要求,為有效遏制“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生產、使用和出口,鼓勵企業購置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環境保護部組織制定了新的一批環保綜合名錄,并與之前的名錄匯總后形成了《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5年版)(征求意見稿)》。
其中,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5年新增)(征求意見稿)中新增7種農藥產品,見下表:
產品名稱 特性 所屬產品代碼 列入理由 2-萘酚 GHW/GHF 2602110111 原料:使用致癌物萘和強腐蝕性氫氧化鈉、濃硫酸;噸產品:產生3.6 t高鹽有機廢水(COD在30,000~40,000 mg/L);產生180 Nm3有毒廢氣 滅線磷 GHF 2606010101 產品本身:高毒有機磷農藥,殘留量高,長期使用引起慢性中毒,易致畸、致突變 磷化鋁 GHF 2606010105 產品本身:高毒性農藥,吸潮自行分解釋放出磷化氫氣體,磷化氫為有毒氣體,在使用過程中多次發生中毒現象 氯化苦 GHF 2606010105 產品本身:高毒有機氯農藥,使用過程中蒸氣強烈刺激眼和肺,具有全身毒作用 氯磺隆 GHF 2606010309 產品本身:使用后產生嚴重藥害,對農業生產安全存在較高風險 石硫合劑 GHW 2606020000 噸產品:生產熬制過程中,空氣中有大量硫磺揮發,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 對氯苯乙酸 GHW/GHF 2606020000 原料:使用強腐蝕性的濃硫酸;噸產品:產生3.6 t廢水(含硫酸廢水、氯化廢水等),危害大、難處理; 產品本身:屬危險品,吸入有害
注:GHW代表高污染風險產品,GHF代表高環境風險產品。
現就該名錄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15年5月20日前將意見或建議反饋至環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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