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新華網 日期:2015-05-26
財政部、農業部22日發布消息,今年起擬在安徽、山東、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省先行啟動試點,調整和完善我國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等三項補貼政策。
財政部和農業部有關負責人22日表示,我國三項農業補貼政策自2004年實施以來對促進糧食生產和農民增收、推動農業農村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農業農村發展形勢發生深刻變化,農業“三項補貼”政策效應遞減,迫切需要調整完善。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近年來中央1號文件都明確提出要完善農業補貼政策、改革農業補貼制度,針對調研中發現的當前農業補貼政策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兩部門提出了調整完善農業補貼政策的建議,并獲得國務院同意。
兩部門負責人介紹,此次農業“三項補貼”政策調整完善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在全國范圍內調整20%的農資綜合補貼資金,加上種糧大戶補貼試點資金和農業“三項補貼”增量資金,統籌用于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支持對象為主要糧食作物的適度規模生產經營者,重點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傾斜。二是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試點。
據介紹,兩部門還要求各地在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過程中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一步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包括重點支持建立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著力解決新型經營主體在糧食適度規模經營中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鼓勵采取貸款貼息、現金直補、重大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等方式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對糧食適度規模經營主體貸款利息也可以給予不超過貸款利息50%的適當補助等。
兩部門表示,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業補貼政策效能的迫切需要。在多數地方,農業“三項補貼”已經演變成為農民的收入補貼,一些農民即使不種糧或者不種地,也能得到補貼。而真正從事糧食生產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卻很難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補貼支持。農業“三項補貼”政策對調動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的作用大大降低。因此,增強農業“三項補貼”的指向性、精準性和實效性,加大對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支持力度,提高農業“三項補貼”政策效能,迫切需要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
此外,兩部門表示,調整完善現行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有利于我國遵循世界貿易組織規則,進一步通過“綠箱政策”措施加大對農業農村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