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大國化工網 日期:2015-06-25
近年來,一些土壤污染事件引發的社會影響很惡劣,同時也給化工企業敲響了警鐘。從“十二五”規劃開始,“大氣十條”、“水十條”相繼發布,“土十條”也呼之欲出。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已重視并著力解決這一問題,全國各地信息顯示,我國與國外相關組織正在緊密合作,借鑒國外先進技術與經驗,積極推動國內污染土壤修復工作快速展開。
業內人士透露,近年來,隨著出城進園步伐加快,數以萬計的化工企業相繼退出各地主城區。憑借其優越的地理位置,這些化企原址轉眼間便成為商用或住宅用開發熱土。然而,由于長期承載化工生產,一些地塊污染嚴重,在沒有進行土壤修復的情況下被開發使用,給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帶來巨大威脅。隨著污染事件曝光,“毒”土地遭到了社會越來越多的關注和詬病。國內多地發生在化工廠舊址開發商品房的糾紛事件,很多是由于業主在收房和居住過程中,陸續發現土壤根本沒有進行修復而導致的。
據了解,雖然我國還沒有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法,但管理層與專業人士正在為此做著各種準備和努力。更為重要的是,社會輿論對土壤污染防治與修復,因此,與其污染后再修復,不如從源頭開始杜絕污染。化企務必要未雨綢繆,在日常生產中就重視土壤污染問題,建立健全排污管網體系,避免跑冒滴漏和污染物向地下滲透,做好固體廢物堆放安全處置,預防土壤污染的產生和發展。現在少污染一點,將來治理投入的資金就會大大減少,也就掌握了發展的優勢和主動權。
顯然,不論是自主研發土壤修復技術也好,大力引進國際先進技術也罷,投入治理資金巨大是毫無疑問的。據介紹,土壤修復的技術難度很大,周期也很長。現在國際上通用的辦法有移位修復和原位修復,主要方式有換土回填、灌水稀釋、烘干處理回填和石灰中和等,但成本和代價都相當大,一片數十公頃的“毒”土地,修復費用動輒數億元或十幾億元。偌大的資金投入,企業必然難以承受。
“誰污染、誰修復”漸成社會主流聲音。呼吁一旦變為現實,屆時化企若遇搬遷,恐怕再也不能拍拍屁股就走人了,一定要承擔起相應的土壤污染治理責任。就算不搬遷,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對于土壤的破壞和污染也將受到嚴控。責任始終存在,覺悟和行動卻有早晚。既然化企躲不過、避不開,及早采取行動應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