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李曉丹 來源:農藥市場信息新媒界 日期:2021-11-09
如《昆蟲學報》2020年第1期《亞致死濃度溴蟲腈和毒死蜱對等鉗蠊螨生長繁殖和解毒酶的影響》、《蠶學通訊》2020年第2期《溴蟲腈對廣西主要家蠶品種及桑園害蟲的毒力測試》、《職業與健康》2020年第17期《茶葉中溴蟲腈及聯苯菊酯農藥殘留的固相萃取-氣相色譜串聯質譜儀測定法》、《環境與職業醫學》2020年第12期《氣相色譜-三重四級桿質譜法同時測定卷心菜粉中溴蟲腈、氟蟲腈、聯苯菊酯》等,亟需加以改正。
早前,“溴蟲腈”是蟲螨腈的別稱,兩個農藥名稱曾長期并存混用。但是自2009年11月1日起,我國強制性國家標準《農藥中文通用名稱》(GB 4839-2009)開始實施,其規定蟲螨腈為規范的中文通用名稱,而“溴蟲腈”不是。該標準明確,國內農藥管理、科研、生產、商貿、使用、衛生、防疫、環保、出版、廣告等有關領域,凡用到農藥名稱的,都應使用其規定的中文通用名稱。
另外,在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主辦的中國農藥信息網農藥登記數據欄目,在有效成分欄輸入“蟲螨腈”字樣,可以查詢到該有效成分所有登記產品信息,但輸入“溴蟲腈”字樣,卻只能查詢到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證號為LS20140332的95%氯溴蟲腈原藥和登記證號為LS20140331的10%氯溴蟲腈懸浮劑2個產品信息(均已于2016年11月13日到期),而蟲螨腈和氯溴蟲腈屬于2種不同有效成分的農藥(蟲螨腈英文名稱為“chlorfenapyr”,氯溴蟲腈暫無英文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