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胡瀟月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21-06-15
為進一步整合資源、降低管理成本、優化治理結構、提高運營效率,聯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全資子公司之間吸收合并的議案》,由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蘇聯化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聯化科技(鹽城)有限公司全部資產、負債、權益及業務。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蘇聯化作為吸收合并方存續經營,鹽城聯化作為被吸收合并方依法予以注銷登記。
江蘇聯化營業范圍:
精細化工產品制造(憑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許可意見書核定的產品范圍);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鹽城聯化營業范圍:
許可項目:危險化學品生產;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進出口代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一般項目: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吸收合并方式范圍及相關安排:
1.江蘇聯化通過吸收合并方式合并鹽城聯化全部資產、負債及業務,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蘇聯化作為合并方存續經營,鹽城聯化獨立法人資格將被注銷。
2.吸收合并完成后,鹽城聯化所有的資產、負債、權益及人員和業務均由江蘇聯化享有或繼承。
3.合并雙方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務清單,履行通知債權人、債務人和公告程序。
4.公司董事會授權管理層辦理與本次吸收合并相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簽署相關協議、通知債權人及公告,并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和相關資產的權屬變更登記等手續。
5.合并雙方履行法律法規或監管要求規定的其他程序。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資源、降低管理成本、優化治理結構、提高運營效率,增強公司的整體業務能力。江蘇聯化和鹽城聯化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其財務報表均已納入公司的合并報表范圍內,本次吸收合并對公司的正常經營和財務狀況均不構成實質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