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中國農藥工業協會 日期:2011-02-17
什么是農藥
按(中國農業百科全書·農藥卷》的定義,農藥(Pesticides)主要是指用來防治危害農林牧業生產的有害生物(害蟲、害螨、線蟲、病原菌、雜草及鼠類)和調節植物生長的化學藥品,但通常也把改善有效成分物理、化學性狀的各種助劑包括在內。需要指出的是,對于農藥的含義和范圍,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有所差異。如美國,早期將農藥稱之為"經濟毒劑"(e。conomic poison),歐洲則稱之為"農業化學品"(agrochemicals),還有的書刊將農藥定義為"除化肥以外的一切農用化學品"。80年代以前,農藥的定義和范圍偏重于強調對害物的"殺死",但80年代以來,農藥的概念發生了很大變化。今天,我們并不注重"殺死",而是更注重于調節",因此,將農藥定義為"生物合理農藥"(biorationa1 pesticides),"理想的環境化合物"(ideal environmental chemicals)、"生物調節劑"(bioregulators)。"抑蟲劑"(insectistatics)。"抗蟲劑"(anti一inect agents)、"環境和諧農藥"(envi一ronment acceptable pesticides或environrnentfriendly pesticides)等。盡管有不同的表達,但今后農藥的內涵必然是"對窖物高效,對非靶標生物及環境安全"。
什么叫無公害農藥
所謂無公害農藥就是指用藥量少,防治效果好,對人畜及各種有益生物毒性小或無毒,要求在外界環境中易于分解,不造成對環境及農產品污染的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具體地說:就是在施用農藥防治蔬菜病蟲害時,只能使用無公害農藥,每畝用藥量必須從實際出發,通過試驗,確定經濟有效的使用濃度和藥量,不宜過高過低,一般要求殺蟲效果90%以上,防病效果80%以上稱為高效農藥;使用(LD50)致死中量值超過500毫升/公斤體重的低毒農藥;采收的商品蔬菜要注意農藥安全間隔期,使其農藥殘留量務必低于國家規定的允許標準。
無公害農藥包括
1、生物源農藥:指直接利用生物活體或生物代謝過程中產生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質或從生物體提取的物質作為防治病、蟲、草害和其他有害生物的農藥。具體可分為;植物源農藥、動物源農藥和微生物源農藥。如:B.T.、除蟲菊素、煙堿大蒜素、性信息素、井崗霉素、農抗120、瀏陽霉素、鏈霉素、多氧霉素、阿維菌素、蕓苔素內脂、除螨素、生物堿等。
2、礦物源農藥(無機農藥):有效成分起源于礦物的無機化合物的總稱。主要有硫制劑、銅制劑、磷化物。如硫酸銅、波爾多液、石硫合劑、磷化鋅等。而毒性較大、殘留較高的砷制劑、氟化物等不在本推薦范圍之內。
3、有機合成農藥:限于毒性較小、殘留低、使用安全的有機全成農藥。推薦經過多年應用證明使用安全的菊酯類、部分中、低毒性的有機磷、有機硫等殺蟲劑、殺菌劑及部分中低毒性的二苯醚類除草劑等等。如: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樂果、敵敵畏、辛硫磷、多菌靈、百菌清、甲霜靈、粉銹寧、撲海因、甲硫菌靈、抗蚜威、禾草靈、稀殺得、禾草克、果爾、都爾等。高殘留的有機氯類農藥、二次中毒的氟乙酰胺、代謝物為“三致”物的乙撐硫脲等諸類農藥不在推薦之列。
農藥污染食物中毒的表現
人們進食殘留有農藥的食物后是否會出現中毒癥狀及出現癥狀的輕重程度要依農藥的種類及進入體內農藥的量來定。并不是所有農藥污染的食品都引起中毒,如果污染較輕,人吃入的量較小時可不出現明顯的癥狀,但往往有頭痛、頭昏、無力、惡心、精神差等一般性表現,當農藥污染較重,進入體內的農藥量較多時可出現明顯的不適,如乏力、嘔吐、腹瀉、肌顫、心慌等表現。嚴重者可出現全身抽搐、昏迷、心力衰竭等表現,可引起死亡。中毒的表現也依賴于毒物的種類,殘留農藥引起中毒的主要品種有:甲胺磷、對硫磷(1605)、甲基對硫磷、甲拌磷、氧化樂果、呋喃丹等。
農藥管理與高毒農藥替代新戰略
一、高毒農藥的禁用與限用管理 一是禁止和限制了一批高毒、高殘留農藥,如停止受理甲拌磷等11種高毒、高殘留農藥的新登記、分裝登記,取消了一些高毒農藥在部分作物上的登記;公布了甲胺磷等19種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果樹、茶葉、中藥材等無公害農產品生產上使用。二是撤銷了一批高毒農藥。
二、高毒農藥的取代
替代產品的篩選:水稻――殺蟲單、殺蟲雙、巴丹、三唑磷、銳勁特、毒死蜱、二嗪農、稻豐散、氟鈴脲、丁硫克百威、BT、阿維菌素、甲基阿維菌素、敵百蟲、殺螟硫磷、米滿(蟲酰肼)、喹硫磷等;
棉花――菊酯、毒死蜱、辛硫磷、丙溴磷、阿維菌素、甲基阿維菌素、滅多威、拉維因、硫丹、氟鈴脲、丁硫克百威、BT、抑太保、棉鈴蟲病毒、馬拉硫磷、安打、除盡、米滿(蟲酰肼)等;小麥――啶蟲脒、吡蟲啉、菊酯、毒死蜱、阿維菌素、甲基阿維菌素、敵百蟲、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辛硫磷。
三、菊酯類在水稻防治害蟲的可行性研究
主要是通過2年的研究,針對3個低毒品種(氟硅菊酯、乙氰菊酯、醚菊酯),3個高毒品種(高效氯氟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順式氯氰菊酯),對水生生物的風險性試驗、對螟蟲等主要害蟲的生物活性和田間防治效果的試驗、對上述主要害蟲的抗性風險評估與對稻飛虱再猖獗的發生規律進行進一步研究、進行菊酯類農藥稻田安全作用技術研究和應用經濟效益評估。通過一年的初步試驗研究,基本明確了部分菊酯類藥劑對螟蟲、縱卷葉螟的效果及對稻飛虱、水生生物、天敵、有益生物和環境的影響。
四、農藥管理的發展方向
1. 管理的嚴格化:市場準入要求提高;登記:提高標準和要求;重點轉移:由質量、效果轉向安全,保護先進,嚴格執行;生產許可:提高要求,嚴格控制廠點,加強對生產技術和環保技術的審核。
2. 管理的法制和規范化:依法行政;健全法制法規;擴大管理范圍;避免多頭和重復管理;規范監督執法。
3. 管理科學化:登記和生產許可審批內容和方式方法更加科學、合理,適應市場經濟規律,向安全、環保等方向轉化。
4. 管理國際化:管理制度國際化,登記要求國際化,試驗和技術國際化。
5. 為企業和農藥工業發展服務:視管理為服務,提高為企業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企業的發展,調整結構,扶優,保護先進,幫助走向國際。
6. 為農業生產服務:依據農業結構調整,努力為農產品安全生產服務,禁止和限制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推薦和提供高效、優質、經濟、安全的農藥品種,達到增產增收效果
7. 為人民的健康服務:加強高毒農藥的管理,搞好安全使用的指導與管理。
8. 為環境保護服務:在審批和許可時,做到效果、質量、安全和環保并舉,統籌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