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左彬彬 來源:世界農化網 日期:2022-12-27
從歷史上看,評估助劑的需求與評估活性物質的需求同樣久遠。
歐盟指令91/414明確了對助劑進行評估的要求。事實上,當時(1994-2005年)的監管當局并不具備必要的能力(文件資料評估、報告草案評估以及決策建議),因為這種能力與2005年之前已有活性物質(約1000種)的優先次序相沖突。即使是對于這1000種物質,歐洲的相關機構也已經不堪重負。不過,部分歐盟成員國的主管部門已制定了其性質被歸入植保產品中不可接受的化學物質清單。這些物質被列入了″黑名單″,各相關成員國在隨后的產品授權中一直使用這些″黑名單″。這通常是由歐盟成員國化學物質批準和/或歐盟的優先順序列表(假定可能存在風險)導致的。這些評估結果公布在EINECS數據庫中。
關于對助劑進行評估的目標和必要性,歐盟法規Regulation 1107/2009幾乎原封不動地采用了被其代替的歐盟指令91/414的內容。此前,由于對活性物質的定期重新評估不可能對其進行可比的風險評估,這些物質作為植保產品和許多廣泛使用的化合物的成分,被故意大量釋放到環境中。盡管如此,新法規還是幾乎照搬了舊指令的相關內容。
對于這些物質,只有在其使用不局限于植保領域時,即它們需符合化學品法規(REACh),或按其他使用領域(生物殺滅劑、食品、藥品)進行評估(這些領域的實際使用水平明顯低于植保產品)時,才會對其進行評估。
當然,對于與其使用量相對應的物質,已在化學品登記、食品和藥品領域對其固有特性進行了測試,并在植保應用范圍之外的領域進行了風險評估,但沒有在植保應用范圍內進行風險評估。如果沒有或未曾顯現出直接的不利影響,我們就不了解其在食品或環境中的殘留情況。
根據歐盟委員會法規Regulation 283/2013(活性物質),目前不存在可比較的清單。由于對非靶標生物的毒性已經包括在配制的植保產品的實驗測試中,原則上已經存在對產品中助劑的測試。因此,目前還不能確定單個助劑在非靶標領域的暴露情況。
為此,對于根據適當的篩選標準(生物降解性,可能無新陳代謝)的環境暴露,可以不必對其進行進一步建模,因為目前用于活性物質的建模基本上是不現實的,并且預測的暴露濃度比監測研究中的實際可測量值要大得多,有時甚至要超出幾個數量級。希望歐盟各成員國和歐盟各相關機構都能采取更加現實和務實的做法。
目前所做的工作,即對用作活性物質的天然物質、天然等同物和提取物的現有數據要求當然可以成為一個范本。數據要求應與物質的性質相適應。如果再犯同樣的錯誤,那就太遺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