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左彬彬 來源:中國化工報 日期:2022-12-15
危化品生產涉及高危工藝在所難免,國民經濟發展剛需的農藥、醫藥、染料及新材料等產品生產幾乎都涉及高危工藝。但筆者在深度調研后發現,有高危工藝的化工項目的限批限建現象在項目審批中或多或少存在,已成為制約化工新項目申報立項和行業發展的“隱形障礙”,甚至成為某些地區出臺政策限制化工產業發展的助因。
有地方政府的領導坦言,之所以投資上億元的涉高危化工裝置動輒被閑置,或要求其全面退出,都緣于對發生類似江蘇天嘉宜“3.21”特大爆炸事故的焦慮和擔憂。
其實,應急管理部劃定的18種重點監管的高危工藝,是權威專家針對高危工藝危險特點、典型工藝分別列出的重點監控工藝參數,目的是引導地方應急管理部門加強監管、確保安全,并非限控項目建設。但有的基層管理部門在執行時卻出現偏差,不僅涉及高危工藝的新建化工項目一律不批,而且現有正常運行的相關裝置也要拆除,就比如文中開頭提及的涉及重氮化工工藝的高端新材料項目。
對此,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副秘書長郝軍認為,高危工藝的風險各不相同,風險分析判斷要做到實事求是、科學判定、科學管控。作為監管部門應該將監管工作的重點放在高危工藝重點監控單元及其監控手段的完善和本質安全水平的提高上,而不能一看到有高危工藝就過度恐懼,更不能以一拒了之代替監管。
眼下,不少被列入重點攻關的前沿高端化工新材料、新合成藥物等涉及多種高危工藝,如果因為有國家重點監管的高危工藝的項目就不予審批,那么一些關鍵核心技術工藝的攻關和化工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穩定就難以保障。
事實上,即使是高危工藝,只要做好風險防范和合規生產,其安全都是可防可控的。之所以要為化工高危工藝辯正,主要是針對高危化工項目的限批限建問題愈演愈烈,由此既會導致不合規生產出現增長勢頭,又會阻礙化工產業鏈的高質量發展。希望個別地方監管部門提高專業認知,在確保工藝安全的前提下,避免因懼怕危險隱患而遏制涉高危工藝的高端精細化工產業的發展。